欢迎光临我要打官司网!
我要打官司网 找其他律师 律师加盟 法律法规
南京许国喜律师网
执业时间:第 10
服务时间:8:00--19:00
咨询电话:13809049499
首 页
律师介绍
典型案例
法律咨询
律师文集
用户评价
许国喜律师
  • 所在地区:江苏省 南京市
  • 联系电话:1380 9049 499
  • 执业证号:13201201510570789
  • 执业律所:北京市盈科(南京)律师事务所
  • 律所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5A栋1楼
我要咨询
登录后才可以发起咨询!
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请先点击注册
如果已经注册请先登录
法律咨询
律师您好,我想问一下婚前我首付买的房子,但是按揭是我们结婚以后才开始办的,办按揭是我们两个人签的按揭合同,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现在我们离婚了需要办不动产权证,离婚协议写的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,债务都是我的,孩子抚养费也没要他的。因为售楼处说我这个证不好办,我不知道不好办在哪里? [提问时间:05-28]
提问人:138*****615   所在地区:上海市

许国喜律师回复:向TA咨询

这种情况属于你个人财产,但婚后还的按揭属于共同财产,需要给对方补偿。

回复时间:05-28

同类咨询

我要打官司 版权所有

苏ICP备17019015号-2

手机扫一扫
访问移动版

微信扫一扫
打开小程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