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我要打官司网!
我要打官司网 找其他律师 律师加盟 法律法规
南京许国喜律师网
执业时间:第 10
服务时间:8:00--19:00
咨询电话:13809049499
首 页
律师介绍
典型案例
法律咨询
律师文集
用户评价
许国喜律师
  • 所在地区:江苏省 南京市
  • 联系电话:1380 9049 499
  • 执业证号:13201201510570789
  • 执业律所:北京市盈科(南京)律师事务所
  • 律所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5A栋1楼
我要咨询
登录后才可以发起咨询!
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请先点击注册
如果已经注册请先登录

空调外机不是“想放哪就放哪”

来源: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:2018年9月20日


炎炎夏日靠空调“续命”,可见,空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必不可少,小区建设时也会专门留有摆放空调外机的位置。但有时,空调外机的的大小决定了其不能放在预留的位置上,有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,只要不用别人的地盘,我把空调外机放在我自己房子外面任意位置都可以。殊不知,空调外机不是“想放哪就放哪”,扰了邻居可不行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。

申某为王某的楼上住户,王某的卧室飘窗上沿的高度略低于作为双方房屋分界的楼板。申某家庭购买客厅空调后,因外机较大,无法正常横放在专用于摆放空调外机的百叶窗内,便将其搁放在王某的飘窗上。王某认为申某的行为会对其产生噪音、震动、漏水等影响,故要求申某将空调外机拆除,小区物业公司也对申某发出了《装修违章通知书》,但申某未予拆除。后王某诉讼至法院要求判令申某排除妨碍、将放置在王某家飘窗上方的空调外机予以拆除。

园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根据现场查看的情况,虽然在申某的空调开启后无法确认声音、震动是否超标,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,空调的价值在于使用,随着空调使用时间的增加,空调外机运作时产生的噪音必然会逐渐增大,而申某的空调外机是放置在王某卧室的飘窗上,噪音本身及其引起的墙体振动也必然会影响到王某家的正常休息,对王某构成噪音等方面的不可量物侵害,空调使用时外机有可能产生冷凝水,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。法院经一审、二审后最终判决申某将其放置在王某家飘窗上方的空调外机拆除。

【法官释法】

日常生活中,邻居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交集,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遇到的通风、采光、噪音等问题,如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害的,应当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。本案中申某因空调外机过大而将外机放置在楼下住户的飘窗上,鉴于空调外机的特性,势必会对楼下住户的生活造成一定妨碍,进而可能引发双方纠纷。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,一方面,大家在购买空调时应先测量预留外机放置处的空间尺寸,以免出现新购的空调外机无法放置的尴尬。另一方面,如已购置尺寸过大的空调外机,应当与邻居及物业各方沟通放置的位置,而不能凭自身意愿随处安放,因为空调外机存在噪声、排水等问题,由此可能会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,并招致不必要的纠纷。


我要打官司 版权所有

苏ICP备17019015号-2

手机扫一扫
访问移动版

微信扫一扫
打开小程序